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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丹麦的交往

1950年5月11日丹麦与中国建交,是最早与中国建交的西方国家之一.




    一九五零年六月二十四日,毛泽东主席在北京接受了由丹麦首任派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使阿烈克斯.穆克递交的国书。

    丹麦和中国很早就建立了经济合作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丹中贸易量并不是很大。在中国1953-1958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丹麦对华出口始终维持在100-200万丹麦克朗之间。直至1957年12月,由对外贸易部大臣温特费尔德率领的丹麦贸易代表团于中国外贸部副部长鲁学章在北京签订了丹中贸易双边协议,从而带来了双边贸易新的增长。

    从1949年的200万丹麦克朗飞升至1950年的2,000万丹麦克朗,和1951年的6,000万丹麦克朗。但随后经历了一个时期的波动,直到50年代的后期,1959年时才达到了1.16亿丹麦克朗,部分得益于广州交易会的开办。


八十年代访华活动

  1979年丹麦女皇玛格丽特二世访问中国,开西方国家君主访华之先河。陪同女皇陛下访问的是一个由政府官员与商界人士组成的大型代表团。女皇访问期间举行了众多的丹麦文化活动。如安徒生作品展、丹麦皇家芭蕾团表演等等。在访问期间,丹麦外交大臣亨宁﹒克里斯夫森与中国外贸部长李强签署了双边经济技术合作协议。

  1981年,丹麦首相安克尔﹒约金森访问中国,与许多中国领导人进行了会见,其中包括邓小平、总理赵紫阳、外交部长黄华等。访问期间,约金森首相签署了第一个丹中文化科学教育合作计划。此外,丹麦首相还签署了一项丹麦政府贷款,为中国在建筑和食品加工领域内的工业项目提供资金。



安克尔.约金森首相于1981年十月访华并与中国高层领导人邓小平会见


    1985年,丹麦外交大臣伍弗﹒埃勒曼﹒彦森率大型商务代表团访问中国。丹麦外交大臣与中国总理赵紫阳,外交部长吴学谦会面。在于中国外经贸部长郑托宾的会谈中,两国签署了鼓励与保护投资互惠协议。根据协议,中丹科技合作委员会正式成立。自1985年起,该委员会在丹中政府的共同支持下,在科技领域内进行了大量的丹中人才交流。

  1986年,丹麦首相鲍尔﹒施吕特率丹麦政府首脑对中国进行第三次正式访问。随行的还有一个大型丹麦商业代表团。施吕特首相与邓小平和赵紫阳总理进行了会谈。

  另外,在八十年代,丹麦环境、教育、住房、工业、税务及农业部多位领导都对中国进行了访问。

九十年代丹麦访华活动

  九十年代,许多丹麦大臣携商务代表团访华。其中有1993年出访的房屋大臣弗莱明﹒科弗伊德﹒斯文森,1996年来访的外交大臣尼尔斯﹒赫尔维﹒比德森,1994、1996、1999年来访的环境能源大臣斯文﹒奥肯,1995年来访的农业大臣亨里克﹒丹姆﹒克里斯腾森,1995年来访的运输大臣严斯﹒特吕于保,1998年来访的发展大臣鲍尔﹒尼克松,和1999年来访的卫生大臣卡尔斯腾﹒柯克。




1998年10月,马士基.麦克-凯尼.穆勒先生在钓鱼台国宾馆受到江泽民主席的亲切接见



    1999年11月,丹麦外相尼尔斯赫尔维格彼德森先生来华访问,并与朱镕基总理会晤。随同到场的还有丹麦驻华大使白慕申先生和中国外交部副部长王英凡先生


中国与丹麦的关系



  一、双边政治关系回顾

  1950年1月9日,丹麦承认新中国。同年5月11日,两国正式建交。丹麦是继瑞典之后第二个同中国建交的西方国家。1956年2月15日,两国将公使馆升格为大使馆,并互派大使。

  中丹建交以来,两国在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逐步开展。50年代,丹支持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1957年两国签订了政府贸易协定。

  60-70年代,两国交往增多,贸易关系发展较快。 1974年10月,丹首相哈特林应中国政府邀请访华,这是丹政府首脑首次正式访华。1979年9月,应中国政府邀请,丹女王玛格丽特二世作为第一位丹国家元首访华。

  80年代,两国关系稳步发展,两国政府首脑实现互访,合作领域不断扩大。丹首相、议长等先后访华。90年代以来,田纪云副总理、朱镕基副总理(1992年)、政协主席李瑞环和邹家华副总理(1994年)、李岚清副总理(1998年)、唐家璇外长、中央政治局委员黄菊(1999年)、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丁关根、国务委员吴仪、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妇联主席彭 云、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2000年)等先后访丹。1995年,李鹏总理赴丹出席联合国社会发展问题首脑会议。1999年11月,丹麦外交大臣彼得森访华。2000年5月中丹建交50周年之际,丹首相拉斯穆森偕夫人正式访华,江泽民主席和朱镕基总理分别会见和会谈。

  二、双边经贸关系和经济技术合作

  中丹于1980年建立经贸混委会。近几年来,双边贸易迅速扩大,1992年至95年,贸易额翻了一番,从近3亿美元上升到6亿美元。据我海关统计,2000年,中丹贸易总额为13.34亿美元,比1999年增长31.4%;其中我出口额为7.82亿美元,进口额为5.52亿美元,比1999年分别增长27.1%和38%。我对丹出口的主要商品有:服装、纺织品、塑料制品、鞋类、医药品、玩具、装饰陶瓷、旅行用品及箱包等。我自丹进口的主要商品有:船舶、食品加工机械、化肥、仪器、发电机及旋转式变流机、内燃机零件及制冷设备等。

  丹对华直接投资始于1982年。2000年,丹对华直接投资项目10个,合同外资金额1.1亿美元,实际利用资金4602万美元,涉及医药、奶制品、家具、航运及环保等领域。中丹合资企业主要有: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国际公寓有限公司(东湖别墅)、北京首丹家具有限公司、苏州宏达制酶有限公司、丹佛斯(天津)有限公司、天津诺和诺德有限公司等。

  丹麦是较早向我提供政府贷款的西方国家之一。1982年4月,双方签署第一个贷款协议。截至2000年底,丹向我提供政府贷款近5.4亿美元,涉及100个项目,主要有风力发电、城市供水、污水处理、集中供热、医疗卫生、食品加工、水泥、铸造等项目。

  三、在文化、科技、教育和军事等方面的双边交往与合作

  近年来,中丹在文化领域的交往趋向活跃,两国文艺团体互访频繁。上海木偶剧团、武汉京剧团、河南杂技团、广东杂技团、西藏歌舞团等先后赴丹演出,丹特里多努斯合唱团、皇家芭蕾舞团也曾来华访问。此外,两国还多次举办电影周、艺术展等文化活动。1997年,丹授予新中文版《安徒生全集》译者林桦丹麦骑士勋章和1997年度安徒生奖。1999年5月,中丹签署《1999-2002年中丹文化、科学、教育合作计划》。2000年,丹皇家芭蕾舞团来华演出;丹方还在华举办安徒生-布里克森作品及生平展、丹麦设计艺术展等巡展活动。

  1974年起中丹开始互派留学生。至1999年底,我在丹各类留学生292名,丹在华留学人员16人,均属政府交换奖学金生。此外,我还先后派出约100名学者赴丹讲学,邀请50多名丹麦学者来华讲学。目前,我浙江大学、复旦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和广西医科大学等高校与丹哥本哈根大学、丹麦技术大学、奥胡斯大学、奥尔堡大学及哥本哈根经济学院等建有校际交流关系。

  1987年,两国签订中丹科学技术合作议定书和中丹关于建筑科学技术以及经济合作谅解备忘录。两国每年举行一次科技混委会会议,2000年,两国签订关于修改中丹海运协定的谅解备忘录。

  建交以来,中丹两军保持了正常联系。1950年10月我开始在丹设立武官处,丹至今未在华设武官处。1993年我应邀参加了在丹举行的国际军体理事会军事五项锦标赛。1998年,丹派代表团参加了在京举行的国际军体理事会军事五项锦标赛。2000年,中央军委副主席、国务委员兼国防部长迟浩田上将过境丹麦。

  四、领事关系

  1994年6月,丹麦在上海开设总领事馆。1997年6月,我与丹麦政府就1997年后丹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保留总领事馆问题换文达成协议。1998年9月,丹在广州开设总领事馆。

  五、重要双边协议及文件

  中丹政府贸易协定和支付协定(1957年)

  中丹民航协定(1973年)

  中丹海运协定(1974年)

  中丹经济技术合作协定(1979年)

  中丹投资保护协定(1985年)

  中丹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1986年)

  中丹农业合作协定(1994年)

  中丹环境合作协议(199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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