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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挪威的关系
一、双边政治关系回顾
挪威于1950年1月7日承认新中国,1954年10月5日同中国建立外交关系。1955年,两国互派大使。
建交近50年来,中挪关系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得到平稳发展,两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合作日益增多并取得显著成果。
50、60年代,中挪两国交往不多。挪议会外交宪法委员会主席芬·穆曾应外交学会邀请访华(1958年),周恩来总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林伯渠等分别会见。70年代后,两国互访增多。1973年,挪外交大臣(沃尔维克)首次访华。访问期间,双方签署了中挪民用航空运输协定。1978年,挪外交大臣弗吕登伦访华,邓小平副总理会见。1979年,耿飚副总理访挪,这是我政府领导人首次访挪。
80年代,中挪关系进一步发展,高层互访不断。中国基总理、副总理、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等相继访挪。挪首相、议长等先后访华。进入90年代后,两国在各个领域的交往与合作有了进一步发展。中方田纪云副总理、朱镕基副总理(1992年)、王汉斌副委员长(1993年)、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1994年)、李岚清副总理(1995年)、乔石委员长、邹家华副总理(1997年)、唐家璇外长、中央政治局委员黄菊(1999年)、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丁关根、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妇联主席彭
云、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2000年)等先后应邀访挪。挪方访华的主要有:外交大臣戈达尔(1994年)、议长格伦达尔和首相布伦特兰夫人(1995年)等。1996年6月,江泽民主席对挪威进行国事访问;1997年10月,挪国王哈拉尔五世对我国进行国事访问。两国国家元首实现互访。
二、经贸关系和经济技术合作
中挪经济有一定互补性,建交多年来,双边经济合作已从单纯的商品交换发展到经济、贸易、工业和技术多领域合作的阶段。80年代中期以来,两国贸易额不断增长。据我海关统计,
2000年中挪贸易额为10.97亿美元,比1999年增长32.7%;其中我出口额为4.87亿美元,进口额为6.10亿美元,比1999年分别增长41.9%和26.1%。我向挪主要出口纺织服装、鞋类、玩具、机电产品,从挪进口机械、船舶、通讯设备、化肥等。
1980年,两国签订经济、工业和技术合作协定并成立中挪经贸混委会,迄今双方共召开了14次混委会会议。1986-98年上半年,双方共签订技术设备引进项目65项,合同金额1.53亿美元,主要用于邮电、电子、机械、交通、轻工、农业、环保等方面。截至2000年9月,挪在华共有合资项目99个,挪方协议金额2.33亿美元,实际投入1.51亿美元。主要有:苏州华苏塑料有限公司、鲍利葛太仓化工有限公司、广州佐敦远洋制漆有限公司、上海奈科明制药有限公司、宁波花港快速客轮有限公司、乐山斯堪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
挪自1986年起向我提供政府优惠贷款。据中国财政部统计,截至2000年底,挪对华政府贷款协议金额累计达2.33亿美元,主要用于交通、通讯、城建、环保等领域。
2000年1月,两国就中国加入世贸组织问题达成双边协议。
三、科技、文化、教育、军事等方面的交往与合作
80年代以来,中挪先后签署了多项科技、环保合作协议及两国政府间关于保护知识产权的谅解备忘录。继1963年中挪签订我与西方国家的第一个文化协定以来,80年代两国开始签定文化与教育交流计划。1998年11月,中挪签署1999-2003年文化与教育合作执行计划。1999年,我在挪留学生、进修人员共628人;挪在华公费留学生10名。2000年,两国文化、卫生等领域交流活跃。
中挪两军交往始于80年代。1984年,挪国防司令豪格上将访华,徐信副总参谋长率中国军事代表团访挪。这是中挪建交后两国军方领导人首次互访。
四、友城关系
1999年6月,中国湖南省株洲市与挪威腓特烈斯塔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这是中挪两国间建立的第一对友城。
五、领事关系
1996年6月,中挪两国外长在奥斯陆签署了中挪关于互设总领事馆协定。同年9月,挪驻上海总领事馆正式开馆。1997年2月,中挪就1997年后保留挪驻香港总领事馆事达成协议并换文。
六、重要双边协议及文件
中挪双边贸易和支付协定(1958)
中挪两国政府文化协定(1963)
中挪民用航空运输协定(1973)
中挪经济、工业和技术合作协定(1980)
中挪政府长期贸易协定(1982)
中挪投资保护协定(1984)
中挪科学技术合作纪要(1985)
中挪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协定(1986)
中挪两国政府关于保护知识产权谅解备忘录(1995)
中挪两国政府关于相互设立总领事馆的协定(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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