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保留因故更改以上行程的权利。
·根据欧洲法律规定,司机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9小时(包括用膳,景点参观时间);超时服务费用由客人另行支付导游。
·欧洲有付小费的习惯,在良好服务的前提下小费标准:每人每天应付司机及导游7欧元。
·以上酒店为我公司常用酒店,并非最终行程确认酒店。如遇展会,节日,须视实际情况调整。
·酒店服务中除房费外,其他一切费用(付费电视,酒吧等),客人须在离开酒店前,在酒店前台自行付清。
·请客人保管好个人物品。贵重品请务必随身携带,旅途中任何时候,地方遗失物品都与本公司无关。
注:
1、散拼团队有可能夫妻分房住宿,安排领队住三人间,请谅解。
2、若因客人自身原因签出签证后取消者需收损失费,具体费用如下:一个签证:1000元/人;两个签证:1500元/人,另需交纳机位订金及团队其他相关损失。
3、以上价格仅供参考,我社保留因政府因素、航空公司、天气、酒店调价等可不可抗因素调整行程安排和调整报价的权利。
*以上价格含:全程机票;签证费;一日三餐(用餐时间在飞机或船上,以机船餐为准,不再另退餐费;如遇早航班,为早餐盒;午餐、晚餐五菜一汤),标准3星级酒店双人标准间住宿;空调大巴;华语导游;入内参观景点首道门票;人身意外保险。
*以上价格不含:护照费;全程小费(每天每人7欧元,按照全程天数收取);单间差;境外私人消费及自费选择项目;医疗费;行程以外的景点;因私人、交通延期、罢工、台风或其他不可预见的额外费用。
瑞典ADS签证所需资料:
1、两张近照
2、本人护照,及一份护照身份页的复印件。
3、银行存款证明。
4、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信(包括:单位地址、电话、传真、公章及签字人的职务和姓名),
证明信要说明:
A 申请人的工作职务
B 申请人的工资
C 休假许可
D 旅行归国后的工作关系确认
补充材料、提示和信息:
1、旅行结束后,须经旅行社向瑞典驻华大使馆出示登机牌和护照。
2、所有文件都应该要翻译成英文或接受申请国的语言。
3、中方的经授权的旅行社可能还会被要求提供补充材料和信息。
4、个别成员可能被要求接受面谈。
5、提供上述材料并不能保证获得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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